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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号建议
建议人
石建伟
标题
关于加强乡镇撤点并校后原有校园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随着全县人口流动加剧,自增率下降,乡镇中小学撤点并校、优化资源配置工作迫在眉睫,县委、县政府对撤点并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撤点并校后原有校园国有资产管理也需要及时跟进。

建议:1.县财政部门牵头,教育、规划等部门和乡镇、村配合,澄清原有校园国有资产底子,明晰产权;2.出台原有校园国有资产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并压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国有资产作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承办单位
教体局、财政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石建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撤点并校后原有校园国有资产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待教育系统出台《关于乡镇撤点并校后原有校园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提供资产清单后,财政部门配合做好调拨和处置工作,确保每个撤并校点资产都能得到妥善处理。二是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科学规范处置撤并学校土地、房产等资产,严禁单位和个人擅自处置撤并校点资产。三是‌建立有效监管机制,确保资产处置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对资产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不当处置,确保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价值的最大化。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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