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近期我县降雨明显,旱情得到有效改善,按照《郏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7月4日9时起,终止水旱灾害防御(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各相关单位要持续做好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压实防汛责任,严防旱涝急转,确保水利设施及在建工程度汛安全。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