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按照《中共郏县县委办公室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郏办〔2019〕37号)文件精神,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已撤销,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同意,由郏县爱国卫生事务中心承接郏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