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组织检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竣工验收后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