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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8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经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全县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时间节点

1.2020年年底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

2.2021年—2022年6月,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认真抓好落实。

3.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办发〔2019〕54号文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县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5月底前制定出我县的相关领域标准目录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与涉及26个试点领域相关县政府部门的协调沟通,6月底前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编制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二)抓好其他领域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同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了解掌握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要求,及早制定、完善和发布本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规范发布、解读、回应等各环节严格发布审查、丰富解读形式、规范回应标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县政府办公室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务新媒体管理使用,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发布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升级县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优化搜索功能,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行政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

(五)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要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梳理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参与方式、参与渠道,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六)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县行政服务中心要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监督方式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指南手册并向社会公开。

(七)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部门要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的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八)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指导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主动抓,形成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构,配齐专职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高专业素养,提升工作能力。

)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办公室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政务公开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检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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