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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4号
日期:2021-04-23

郏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权属

地块一:位于县城兴业路东、南环路(原南二环路)以北东至已批准建设用地(豫政土〔2019〕107号批准),西至兴业路规划道路绿地控制线,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绿地控制线,北至已建立科达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史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二:位于县城兴业路东、城墙南路(原南环路)以南、500KV高压走廊以西,东至高压走廊,西至立科达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南至南环路(原南二环路)规划道路绿地控制线,北至城墙南路、已建瑞鑫包装厂区。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史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位于500KV高压走廊东、城墙南路(原南环路)以南、创业路(原友谊路)以西,东至创业路规划道路绿地控制线,西至高压走廊,南至南环路(原南二环路)规划道路绿地控制线,北至城墙南路(原南环路)。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枣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位于县城创业路(原友谊路)以辛庄村居民点南、南环路(原南二环路)以北,东至辛庄村耕地,西至高低压电气产业园厂房,南至南环路规划道路绿地控制线,北至辛庄村居民点。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辛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位于县城创业路(原友谊路)以行政路南、辛庄路以西,东至规划辛庄路,西至蕴钰实业、平顶山昊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圣堂新材料、智豚金属、百阳丰厂房,南至侯公大道(原东坡大道),北至行政路。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东城街道八里营社区和王集乡辛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位于县城创业路(原友谊路)以侯公大道(原东坡大道)南、辛庄路以西,东至辛庄村农村居民点,西至军威时代、广利王磨料、高低压电器产业园,南至南环路(原南二环路),北至侯公大道(原东坡大道)。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辛庄村和枣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位于县城创业路(原友谊路)以西、500KV高压走廊以东、城墙南路以北,东至创业路(原友谊路)西至500KV高压走廊,南至城墙南路,北至已供奥威电器有限公司地块。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枣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工矿仓储项目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工作开展

自本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423        

(联系人:郏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电话:0375-721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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