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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14号
日期:2022-09-06

县人民政府

关于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

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平郏快速通道以东、双庙河以南、汪庄村以北,东至史庄村耕,西至汪庄村耕南至汪庄村、史庄村耕北至汪庄村、史庄村耕。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汪庄村、史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预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95        

(联系人:宋战杰    电话:0375-7215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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