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政府
关于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
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2〕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平郏快速通道以东、双庙河以南、汪庄村以北,东至史庄村耕地,西至汪庄村耕地,南至汪庄村、史庄村耕地,北至汪庄村、史庄村耕地。拟征收土地的权利人为王集乡汪庄村、史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平顶山郏县知青(郏县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地块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被征收土地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9月5日
(联系人:宋战杰 电话:0375-721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