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冢头古镇大道中医诊所因歇业超过1年且目前诊所内无注册执业医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依法予以注销冢头古镇大道中医诊所的《中医诊所备案证》(登记号为MA46BX5B141042517D2182,地址郏县冢头镇古镇大道中段),特此公告。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