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体局郏教体〔2023〕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发放工作安排如下:
一、召开班子成员及各团队长的专题会议,传达县教体局对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资助方案,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二、10月11日,我校召开团队、班主任工作会议,进行政策宣传,公布相关信息,向全校公布2023年秋季享受资助资金的补助标准、对象、指标分配、具体要求,以及违反资助政策的责任追究办法。
三、10月12日,学生如实填写《认定审请》和《承诺书》。
四、10月13--10月15日,评审小组依政策规定进行初评,初步确定受资助寄宿生名单,公示初评评审结果。
五、10月15日﹣-10月20日,公示无异以后,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受资助学生个人信息登记表,并将公示结果上报教体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通过银行代发至学生账户,打款凭证,签收表整理存档。
七、上报资助资金发放工作资料。
郏县第一实验中学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