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已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现予公告。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全县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提高群众发展能力,实现低收入群众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振兴步伐。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使项目村生产生活条件、村容村貌显著改善,传统支柱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民主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实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
二、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
郏县2025年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资金9000万元,实施项目101个。其中:产业类项目投资3000万元(含小额信贷贴息)、占比33.3%;乡村建设行动(基础设施)项目投资4454万元、占比49.5%;就业类项目投资1030万元、占比11.4%;教育类项目投资180万元、占比2%;其它项目(设计、监理、验收和市派第一书记经费)投资336万元、占比3.8%。
(一)乡村建设行动项目
计划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项目56个,投资4454万元,硬化道路342600m2。计划实施时间:2025年4月—2025年11月。
(二)产业类项目
计划实施产业项目35个,投资3000万元。
1.产业发展项目:计划投资285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3个,其中,投资2100万元建烟叶电能烘烤房260个;投资750万元发展设施农业,建果蔬种植大棚130个。实施时间:2025年4月—2025年11月。
2.金融类项目:计划投资150万元,实施金融类项目2个,为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提供小额信贷贴息补助;分两批实施,第一批为2025年4月,第二批为2025年8月。
(三)就业项目
计划投资1030万元,实施就业类项目3个,其中,外出务工交通费补助、务工奖补480万元,公益岗补助550万元,实施时间:2025年3月—2025年9月。
(四)教育类项目
计划计划投资180万元,实施教育类(雨露计划)项目3个,其中,职业教育补助150万元,短期技能培训15万元,实用技术培训15万元。计划实施时间:2025年3月—2025年9月。
(五)其它项目
其它项目4个,计划投资336万元,其中设计、监理、验收费300万元,市派驻村第一书记经费36万元。计划实施时间:2025年3月—2025年11月。
三、资金来源
郏县2025年计划投入财政衔接资金9000万元,其中,上级资金555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450万元。
四、预期目标
通过乡村建设行动、产业发展、金融、就业、教育等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拓宽群众增收渠道,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五、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县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负责,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2.严格资金项目管理。落实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公告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检查验收制等,压实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相关乡镇街道和监理公司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与资金使用效果。
3.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宣传发动,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项目规划、申报、实施等各个环节,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的聪明才智和积极作用。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