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郏县城市生活饮用水
97项指标监测结果公示
根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号)和平顶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平政【2009】48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22日对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进行97项检测,现将检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测点选点情况
1、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中控室门前采样点
二、检测指标
河南省标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采样点水质中的97项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标准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执行。
三、检测结果
2024年下半年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97项指标检测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附件:
2024年下半年城区居民生活饮用水97项指标监测结果公示.pdf
郏县城市管理局
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