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郏政〔2020〕15号),郏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郏县2024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现将《郏县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依据《清单》,认真做好联合抽查检查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