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郏县城管监察队、郏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郏县定额造价服务中心、郏县建筑节能与科技服务中心、郏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郏县客运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由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接我单位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 2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