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第一幼儿园物品采购制度
发布日期:2024-11-13

为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根据学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园长,分管副园长,年级主任及财务人员等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学校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园长、分管副园长、年级主任及流动小组成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全校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后勤处,由后勤园长负责。

二、采购计划和审批

1、学校物资采购要按照计划进行采购。学校采购计划分为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必须由学校各部门报学期预采购计划。由学校各部门书面申请报告到后勤处,由后勤处汇总,报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讨论决定,园长审批,由后勤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

2、临时采购计划作为学校采购计划的补充,由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物品采购单,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到后勤处,由后勤处汇总上报,学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决定后,报领导审批后,由总务处安排采购小组采购。日常用物品的采购要经园长批准后,由后勤处安排采购小组成员购买。

三、采购原则及方式

1、学校日常办公用品,由学校采购小组询价对比确定。对指定采购点的商品价格,要不定期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对比。

2、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本着节约的原则,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3、采购小组在接到审批的采购计划后,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正常工作。

4、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采购物美价廉经久耐用物品。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采购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四、采购物资票据的核销

1、物资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办理相关的采购手续。发票必须由物资采购人员经手人验收签字,园长审批签字,最后交学校财务报销。

2、凡未经园长同意私自采购的物资,学校不予审批报销。

五、采购物资的管理

1、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管账,建立入账清单。一个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园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进行检查。

2、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由后勤人员管理记录。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