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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第一幼儿园资助操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11-22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是党和政府推进教育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惠民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为认真做好我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教育,扶贫资金,准资助资源,切实保证义务教育惠民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身上,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此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程序

1、各幼儿园制定具体资助工作操作办法,成立由园长任组长、分管园长、资助中心主任、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召开全体教职工资助工作会议,安排布置工作。(留存签到表、会议记录、照片)

2、幼儿园要及时通过召开资助主题班会、上好学期初资助一节课、校信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详细告知幼儿及家长申报时限、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保证每一位幼儿、家长对资助政策知晓,并对幼儿进行诚信、感恩励志、心理健康教育。(留存宣传国家学前资助政策的各种材料、记录、照片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优先确定为资助对象:

(1)2023年10月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必须全部资助);(2)孤儿、残疾儿童。

(3)重点优抚对象子女;(重点优抚对象是指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者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红军失散人员、参战(参核)退役人员。)

(4)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对象的低保家庭子女;

(5)南水北调移民家庭子女。

(6)其他因病、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

3、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递交申请书,并如实填写《河南省学前教育国家资助资金申请表》,并递交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户口本(需提供首页、监护人页、证件持有人页(如有)、学生页复印件)、《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及困难证明材料

4、幼儿园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学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公职、经商、有小轿车、在县区购房,以上四类人员家庭子女,幼儿园要在深入了解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基础上,做出是否给其资助的决定。(留存评审过程记录、照片)凡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资助经费的,经查实后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郏县第一幼儿园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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