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区域1:凤翔大道以南、文化路以北、建业路以西、张良路以东区域内符合条件(不含大屯户籍)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区域2:东坡路以东(含路西迎宾街社区户籍居民)、张良路以西、文化路以南、南环路以北(含路南迎宾街社区户籍居民)区域内符合条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区域2范围参考上图
二、采集程序、资格和条件
第一批次:采集时间:8月20日。
1.具有本学区户籍与房产1年以上并实际居住于的居民子女,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户口薄、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稳定住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优抚对象子女,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户口薄、父母身份证、区域内稳定住所证明、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上午采集区域1居民子女材料,下午采集区域2居民子女材料。
第二批次:采集时间:8月21日。
1.在本学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于此1年以上的居民子女,信息采集需提供户口薄、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实际居住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县经开区内各企业股东子女。
各小区居民子女按提示时间段进行信息采集。
第三批次:如有空余学位,进行信息采集,采集时间:8月24日上午。
1.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片区内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人社局备案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经商人员子女: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已满半年以上营业执照(须对应实体门店)、区域内稳定住所半年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信息采集流程及注意事项
1.信息采集流程。根据各批次采集时间,按以下步骤进行信息采集:
第一步:在信息采集前,家长事先准备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学生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标准档案袋1个;
第二步:家长自行下载打印信息采集表,并依照模版填写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空表可在文末下载);
第三步:按采集程序批次,家长将填写好的信息采集表、相关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对应窗口工作人员,审验合格者,发放采集序号单给家长。
2.采集注意事项:
(1)采集所需材料涉及时限截止日期均为2023年6月30日。
(2)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3:00——6:00
(3)工作地点:郏县新城小学教育集团迎宾街校区教学楼一楼
(4)提交材料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先后顺序,请家长保持良好秩序。
(5)有关复印件说明:
户口本:首页(有家庭住址的)、父母各一页、学生一页。
身份证:父母各一页。
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全部各页
购房合同:封面及全部各页。
工商执照:副本内容一页。
(6)采集时需交所有证件原件,家长需将上交的证件原件用标准档案袋装好,并在档案袋外标明信息采集时的序号(左上角)、学生姓名(上中部)、2个联系电话(右下角,最好为本地电话号);在右上角位置,居民标明小区名称,经商子女注明所在街道具体地点、门头名称。档案袋外所注电话须在8月20日——8月30日保持畅通,以便招生工作组随时与家长联系。如出现联络不上造成资格落选,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四、录取程序及办法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首先对第一批次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在完成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如尚有空余学位,对第二批次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如尚有空余学位第三批次适龄儿童进行录取。
当各招录批次符合条件的采集人数大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时,按照各类证件注册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生入学,其他学生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五、其它招生工作安排
1.适龄儿童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对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在8月30日前反映。县教体局监督电话:5161135 5181159
2.8月20日前已经在迎宾街校区报名的,须重新提交材料,审验通过后才能予以录取。
3.8月30日,家长到学校领取材料原件。
4.8月30-31日,向符合条件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5.如有时间调整,请关注郏县新城小学微信公众平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