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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新城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8-18

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根据《郏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实际居住在建业路(原和平路)以西,张良路(原复兴路)以东,文化路以北,凤翔大道以南区域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资格和条件

第一批次:

1.具有片区内户籍与房产1年以上并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片区内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电子证照)或稳定住所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优抚对象子女。片区内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依照相关文件精神优先安排在本批次录取。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区域内稳定住所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依据学生随直系亲属生活原则,挂靠户口需与父母(至少一方)在同一户口簿,坚决遏制借“挂靠户口”变相择校的行为。

第二批次:

1.片区内有法定房产且实际居住于此的居民子女。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电子证照)及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县经开区内各企业股东子女按本批次采集信息、公示、录取。

第三批次:

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如尚有空余学位,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能够提供务工、经商相关证明材料的务工、经商人员子女进行招生。信息采集时需提供材料:

1.务工随迁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至少一方)片区内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经商人员子女。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经营期已满半年以上的营业执照(须对应实体门店)、片区内稳定住所(不含商住和公寓)半年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随迁子女也可持相关材料就近到城关镇第一级中学、城关镇第二初级中学报名就读。

特别说明:

1.在建房、未交房入住的合同、票据等材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城区新建暂没有划定招生区域的小区居民子女,可按照小区所属地籍就近入学,或由开发商持县级批复文件,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批准文件及手续等,以及城区常住人口子女入学必备的其他手续,到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办理入学事宜,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若学校第一批次已录满额,则不启动第二批次招生,依次类推。当各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该校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时,按照各类法定登记证书注册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生入学,剩余报名学生统筹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若学校有剩余学位,要将剩余学位数量及时上报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以便统一调配使用。

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安排学位的,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经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剂到相应学校的学生以片区内学生对待。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籍学校就读。

3.为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遏制择校热,依照相关文件精神,自2023年小升初新生起,初中学校跨片区招生的学生在参加中招考试时不享受分配生资格。

三、采集时间、信息采集流程及注意事项

1.采集时间:

第一批次:8月19日下午(半天)

第二批次:8月21日(一天)(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位)

第三批次:8月25日上午(半天)(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如尚有空余学位)

2.信息采集流程:

根据各批次采集时间,按以下步骤进行信息采集:

第一步:在信息采集前,家长事先准备好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学生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标准档案袋1个;

第二步:家长自行下载打印信息采集表,并在信息采集表相应栏目填写详细信息,粘贴上学生近期免冠1寸照片;

第三步:按采集程序批次,家长将填写好的信息采集表、相关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对应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审核合格后发放学校盖章的采集序号单,家长按指定的路线离校。

3、采集注意事项:

(1)采集所需材料涉及时间限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30日(即为满一年以上)。

(2)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3:00——6:30.

(3)工作地点:新城中学东、西餐厅一楼。

(4)各家庭只准一位家长入校,请听从学校管理,保持良好秩序;提交材料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先后顺序。

(5)有关复印件说明:

户口本:首页(有家庭住址的)、父母各一页、学生一页。

身份证:父母各一页

不动产证(房产证):全部各页

购房合同:封面及全部各页

工商执照:副本内容一页

居住证:各页

正式劳务合同:各页

(6)档案袋外所注电话须在8月19日-8月31日保持畅通,以便招生工作组随时与家长联系。如出现联络不上造成资格落选,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

四、录取程序及办法

按照文件精神要求,首先对第一批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如尚有空余学位,对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学校如尚有空余学位对第三批次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当各招录批次符合条件的采集人数大于我校招生计划数或剩余学位数时,按照各类证件注册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生入学,其他学生到其它相对就近学校入学。

五、其它招生工作安排

1、8月21日,公示第一批次新生名单;如有空余学位,8月25日公示第二批次;如还有空余学位,8月27日公示第三批次新生名单。

2、符合条件学生的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对招生工作如有异议,可在8月29日前反映。县教体局监督电话:5161135 5181159

3、8月31日,家长到学校领取材料原件。

4、如有时间调整,请关注郏县新城中学微信公众平台消息。

 

 

郏县新城中学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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