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统计违法举报工作机制,提高发现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能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现将郏县统计局受理统计违法行为的举报渠道公告如下:
1、电话举报:0375-5161085
2、信函举报:郏县西大街66号四楼郏县统计局417办公室;电子邮箱:pdsjxtjj@163.com
郏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工作范围内各类统计违法举报,在工作时间及时接听举报电话,查收举报信件邮件,保证举报受理渠道畅通,举报管理工作遵循依法、公正、及时原则,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郏县统计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