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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金融机构惠企纾困政策要点
发布日期:2022-05-27

为贯彻落实今年以来国家及我省出台的一系列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稳住全县经济大盘,保障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县金融服务发展中心组织各银行金融机构推出下调贷款利率、无还本续贷等信贷政策,现将各银行金融机构支持企业惠企纾困政策要点汇总如下:

一、实施下调降低贷款利率方面

(一)农业银行郏县支行:

纳税e贷: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两年以上,纳税额超过1万元,贷款年利率最低降至1年期LPR利率。

抵押e贷: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公司法人、股东、高管居住用房或企业工业用房作为抵押,贷款年利率最低将至1年期LR利率。

惠农e贷: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村种养殖大户,系统自动为客户发放优惠的利率贷款。

(二)工商银行郏县支行

税务贷:以中小微客户的纳税额度为授信条件,为经营稳定、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发放小额、纯信用贷款。 贷款年利率由原利率4.15%降至不超过4%。

   国担快贷:以中小微客户的纳税额度为基础,采用第三方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方式,将原有纯信用额度扩大1.5-2倍。贷款年利率由原利率3.85%降至3.5%。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额度最高1280万,期限可达10年,经营消费双用途。

(三)建设银行郏县支行

云税贷:以中小微客户的纳税额度为授信条件,企业及企业法人信用记录良好,企业成立且实际经营2年(含)以上。贷款年利率由原利率4.05%降至4%。

商户云贷:企业及企业主信用记录良好,企业成立1年(含)以上,在我行开展商户收单业务或他行银联收单商户、拉卡拉收单商户,收单记录良好。贷款年利率由原利率4.05%降至4%。

(四)郏县广天村镇银行

天使贷: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推出的适用于郏县卫生医疗系统员工的个人综合消费类贷款)。贷款年利率由原利率7.8%降至5.1%。

农机贷:县域内有农机购买需求的农户或自然人(推出购买农机所用专项贷款)。贷款年利率降至3.7%-5.1%之间。

乡村振兴贷:县域内从事经营农业生产的农户、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等。县域内五人成团可享受利率优惠。贷款年利率由原利率9.48%降至8.88%。

二、实施无还本续贷方面

(一)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金燕连续贷:适用于在郏县联社有存量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小微企业主,贷款到期前能够正常付息。贷款到期后,无需归还本金,实现续贷。

金燕纾困贷:适用于在郏县联社有存量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个体户、小微企业主,贷款逾期后,能够正常付息,且有能力归还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无需归还本金,实现续贷。

(二)邮政储蓄银行郏县支行

房地产抵押贷:适用于在邮储银行有存量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还款来源有保障且能够正常付息,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贷款到期后,无需归还本金,实现续贷。

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方面

(一)农业银行郏县支行

适用于在中国农业银行郏县支行有存量贷款余额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短期贷款累计展期期限不超过原借款合同期限,且不超过一年;可享受中期贷款累计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一半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

(二)邮政储蓄银行郏县支行

 满足(1)-(4)中任意一条的客户可以申请办理贷款延期:

(1)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

(2)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3)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

(4)客户住所地、经营场地、工作地三者任有其一位于疫情等级为中高风险或因疫情进行封闭管制的地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消费贷款客户。

(三)中原银行郏县支行

适用于在中原银行郏县支行有存量贷款余额的中小微企业,征信良好,五级分类正常,还款正常,延期付息频率不超过半年,可享受延长贷款期限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

适用于在中原银行郏县支行有存量住房按揭贷款的个人,贷款五级分类为正常类,可享受延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延期期间贷款正常计息,贷款不计为违约,不收取违约罚息。

四、实施减费让利方面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郏县支行

落实五大类46项减费让利措施,可为企业垫付抵押登记费,减免汇划费、工本费、手续费、询证函费用以及开销户费用等最大程度降低相关企业的融资成本。

五、银行金融机构对接联系人

农业银行郏县支行:刘潘哲(15093863372)  

工商银行郏县支行:马世昌(15238295577)

建设银行郏县支行:刘玉龙(18317600360)

邮政储蓄银行郏县支行:郭军义(15093779188)

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艳磊(18737566586)

郏县广天村镇银行:吴迪(15938958816)

中原银行郏县支行:马彦凯(15836956092)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郏县支行:郭果(18336357828)

 

 

 

                     郏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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