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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惠企纾困政策要点
发布日期:2022-10-10

根据《河南省贯彻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郏县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对一揽子政策进行了梳理分类,供各单位、各企业参考。

一、财政政策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

2.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税务局

3.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政策咨询单位:县税务局   

4.积极运用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政策,加大对符合条件担保风险项目的代偿补偿力度,引导全省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能保尽保”。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

5.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引导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

6.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扩大出口信保统保覆盖面,对纳入年出口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300-600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补贴80%。

政策咨询单位:县商务财政县银监办

7.支持中信保与银行金融机构等加强合作,积极推广“信保贷”“白名单”等融资模式,推动各地“外贸贷”政策持续发力。

政策咨询单位:县商务县人行县银监办

8.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

9.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2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

10.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2022年年底,扩围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缓交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财政

11.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财政

12.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并按照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财政

二、金融政策

13.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特殊群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14.用足用好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县人行县银监办

15.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信用贷款占比和首贷户占比较2021年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 2021年下降。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16.鼓励银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贷款给予FTP利率优惠。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17.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区小微企业,鼓励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18.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落实绿色通道,实施上市奖补,推动平台企业、数字企业、生物企业等优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

19.开展“豫见北交所强化资本极”专项活动,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赴北交所上市融资。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

20.推动符合条件的新基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能源项目“入池”,尽快落地重点REITs项目。

政策咨询单位:县发改委县金融办

21.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建立“三农”、小微企业、绿色碳中和、双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票据债券发行绿色通道,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

22.推动创设民营企业信用保护工具,帮助我省民营企业通过信用增进实现债券发行融资。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

三、稳投资政策

23.落实好中央资金支持政策,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局县工信局

四、促消费政策

24.对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冲击严重的行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给予贷款贴息。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县财政局

25.扩大汽车后市场消费,对二手车经销法人销售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咨询单位:县税务局

五、保能源安全政策

26.以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试点建设为重点,加速推动屋顶光伏开发,进一步梳理优化存量风电项目,推动 2021年新核准404万千瓦风电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今年新增并网可再生能源发电450万千瓦左右,完成投资220亿元。

政策咨询单位: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27.建立保生产经营、保物流畅通、保政策助力、保防疫安全“四保”白名单企业项目运行调度平台,分行业领域出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白名单保障办法,5月底前遴选公布首批白名单企业项目6月底实现本领域白名单企业项目总产值投资额覆盖率超过70%,确保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企业正常生产、项目正常建设、商贸正常经营、物流正常配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政策咨询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服务中心

28.继续实施满负荷生产财政奖励政策,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第二季度满负荷生产且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20万元,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担。

政策咨询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

29.研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优惠电价政策,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各地根据实际可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欠费滞纳金。

政策咨询单位:县城管局县供电公司

30.推进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监管,严厉查处转供电不合理加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明确可保留收费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制、明码标价。

政策咨询单位: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31.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政策咨询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

32.在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支持400万元以下的政府工程项目原则上由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承建,依法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局

33.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 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中心

34.鼓励各地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出台房租减免政策,省财政根据各地2022年1-6月减免房租实际补贴的财政资金给予20%的奖补,每个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每个县奖补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400万元。

政策咨询单位:县财政局

35.支持各地引导和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自愿适度、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出租租金。

政策咨询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6.对减免租金的各类出租人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银行业机构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提供贷款延期、宽限期及续贷、减费让利等优惠政策,并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政策咨询单位:县税务局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3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鼓励银行业机构加大贷款投放,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扩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等方式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探索开展景区、文体设施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和文旅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动产抵押贷款。

政策咨询单位:县金融办县人行县银监办

38.健全失信小微企业信用修复救济机制,开通受疫情影响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信用修复申请审核。

政策咨询单位:县发改委

39.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保障物流畅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政策措施,设置交通运输“四保”白名单企业高速路口专用绿色通道,鼓励各地对白名单企业的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的吃住行等隔离费用全免。

政策咨询单位:县交通局

40.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要求。

政策咨询单位:县交通局

41.建立12328+三级调度机制,开通货车司机健康码申诉绿色通道。

政策咨询单位:县交通局县政务服务与大数据服务中心

42.建立长三角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专案专班保障与长三角地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政策咨询单位:县交通局

43.“一企一策”协调解决头部企业和重点企业关键原辅材料采购、零部件配套、设备运输、资金等问题,以点带链、以链带面确保产业循环顺畅。

政策咨询单位:县工信局

44.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与寄递物流融合发展,首批评选15个县域示范性物流公共配送中心、300个示范性乡镇物流综合服务站,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政策咨询单位: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45.积极落实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交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链的支持。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行县银监办

46.全面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农产品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建设,提升农贸市场、菜市场“最后一公里”惠民功能。

政策咨询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

47.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省财政按到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政策咨询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48.适时推进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进一步便利企业借用外债,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行

七、保基本民生政策

49.围绕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建设30个省级人力资源品牌培训示范基地,省财政给予每个项目资金50-200万元奖补。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50.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从业人员,可由本行业、本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牵头,以单个企业名义申请组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局

51.评审认定一批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支持一批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优秀项目,选树100个返乡创业之星。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局

5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省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亿元以上,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

政策咨询单位:县人社局

八、统筹发展和安全政策

53.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犹豫不动摇,落实“四方责任”和“四早”要求,坚持常态常备、科学精准、防线前移、关口内置、划小单元、群防联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推进永久性方舱医院和大型集中隔离点建设,在大中城市建立步行15分钟核酸“采样圈”,不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水平。

政策咨询单位:县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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