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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林业局2023年5月9日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3-05-09
行政处罚书文号处罚类别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至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公开范围失信严重程度
郏林罚决字【2023】第05号警告;罚款2020年11月份以来,郏县黄道镇黄北村7组村民郭铁安,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其位于黄道镇黄北村江山的洗沙场,洗砂产生大量污泥,排放至厂房西侧林地内,造成林地、林木被毁。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毁坏林地面积为1164平方米(1.75亩),地类为其他灌木林地。违反了《河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23条之规定;依据《河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31条之规定第1款。郭铁安自然人身份证410425196503182073非法占用林地1、责令一年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164平方米(1.75亩)林地;2、并处罚款11640元。1.1640000.000000
2023-05-072024-05-072026-05-07郏县林业局114104250054921714郏县林业局114104250054921714
社会公开未定
郏林罚决字【2023】第04号警告;罚款2020年3月至7月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郏县黄道镇众和蓝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门口南边堆放废料及渣土等杂物建临时停车场,构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为4484平方米(6.72亩),地类为其他灌木林地。违反了《河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16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河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37条第1款之规定。李校辉自然人身份证410425198711014516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责令一年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2、处罚款49324元。4.9324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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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未定
郏林罚决字【2023】第02号警告;罚款2023年1月初的两天内,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郏县茨芭镇马沟村西南地林地上滥伐杨树67棵。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滥伐的67棵杨树活立木蓄积共8.2054立方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五条第二项。齐连动自然人身份证410425196210270512滥伐林木行为1、处行政罚款6000元;2、责令补种树木134棵。0.6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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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开未定
郏林罚决字【2023】第03号警告;罚款2023年2月28日,马保建在未办理林森林植物检疫证的情况下,擅自在汝州拉杨树原木前往商丘销售。违反了《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第8条第2项之规定:依据:《河南省植物检疫条例》第25条第三项之规定。马保建自然人身份证320321197902211611无植物检疫证运输木材行为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6000元。0.6000000.000000
2023-05-032024-05-032026-05-03郏县林业局114104250054921714郏县林业局1141042500549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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