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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林业局11月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2022-11-30
行政处罚书文号处罚类别违法事实处罚依据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证件类型违法行为类型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公开范围失信严重程度数据上报时间
郏林罚决字[2022]第20号警告;罚款2021年3月份以来,郏县黄道镇前湾村二组村民王红岗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其位于郏县茨芭镇天城洼村南地的石料加工厂,加工石料产生大量废水、淤泥排放至加工厂外林地内,造成林地林木被毁。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毁坏林地面积为5986平方米(8.98亩),地类为乔木林地。《河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31条之规定第1款王红岗自然人身份证非法占用林地1、责令一年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986平方米(8.98亩)林地;2、并处罚款59860元。5.98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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