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证件类型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公开范围 | 失信严重程度 | 数据上报时间 |
郏林罚决字[2022]第20号 | 警告;罚款 | 2021年3月份以来,郏县黄道镇前湾村二组村民王红岗在未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在其位于郏县茨芭镇天城洼村南地的石料加工厂,加工石料产生大量废水、淤泥排放至加工厂外林地内,造成林地林木被毁。经林业工程师鉴定,毁坏林地面积为5986平方米(8.98亩),地类为乔木林地。 | 《河南省林地保护条例》第31条之规定第1款 | 王红岗 | 自然人 | 身份证 | 非法占用林地 | 1、责令一年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986平方米(8.98亩)林地;2、并处罚款59860元。 | 5.986000 | 2022-11-24 | 2023-11-24 | 2023-11-24 | 郏县林业局 | 114104250054921714 | 郏县林业局 | 114104250054921714 | 社会公开 | 未定 | 2022-1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