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 |||||||
单位名称(盖章): | |||||||
序 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 注 | |
1 | 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 |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 没有明显社会 危害的 | 《河南省义务植 树条例》第十七条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 ||
2 | 凡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男性十八至六十周岁,女性十八至五十五周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无故不履行植树义务的 |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 没有明显社会 危害的 | 《河南省义务植 树条例》第十七条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 ||
3 | 对木材、工具的扣 押 |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 措施的类......(三) 扣押财.....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行政机 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 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 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 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 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森林法》第六十七条:...... (三) 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 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 1. 对非法的林木已经拍照取证. 2. 执法人员 已经完成测量 | 证据不存在灭失 和难以取得的情 况 | 行政执法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