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部门 | 工作职责 | 备注 |
1 | 办公室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卫、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基本建设工作;管理全县统计事业经费和财政拨款的基本建设投资;负责机关会计核算及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全县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统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外事工作。研究全县统计体制改革及统计工作发展规划,起草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依法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实施对全县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负责重大案件查处,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完成上级统计执法机构交办的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查处等任务。 | |
2 |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核算与检测股 | 监测预警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县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编发国民经济资料和统计年鉴。组织落实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县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参与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政府目标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 |
3 | 综合统计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数据;配合计算全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实施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 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负责统计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 |
4 | 普查中心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市、县政府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县重大的普查任务;制定调查方案并组织落实;培训普查人员,指导、检查普查业务工作;负责组织普查数据的搜集、审核、录入、汇总:提供普查资料、发布普查数据公报;出版编辑资料及开展分析研究等。 | |
5 | 贫困监测调查队 | 负责全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网点,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的生产条件、社会环境、生活水平、收入来源及构成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测。客观、准确、及时地掌握和分析监测数据。 加强对中央及地方扶贫政策、扶贫资金落实情况和农户参与情况的监督,评价扶贫项目实施效果,落实农村贫困监测数据质量评估制度,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程序,切实提高数据准确性,为县委、县政府的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
6 | 社会经济调查队 | 完成全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任务。 承担全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零售物价指数、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 负责各调查点、调查户的业务技术知识培训和统计数据管理,撰写调查研究分析报告。 | |
7 | 服务统计中心 | 建立和完善全县服务业统计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主要行业的统计调查,包括信息传输、计草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不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行业,全面、及时、准确地搜集、整理服务业的行业统计资料,为完善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服务业统计分析和预测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服务业统计工作。 | |
8 | 农调队 | 依据《统计法》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全县农业统计和城镇统计工作,并保证全县农业和城镇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顺利实现。 根据农业统计资料和城镇统计资料,组织对全县国民经济进行核算,并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根据《统计法》和《河南省统计管理》的规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保证农业统计资料和城镇统计资料真实可靠,为县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 |
9 | 能源 | 研究建立全县能源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利用情况的统计调查;开展对全县节能降耗和能源生产、供应、消费情况的监测评价和分析研究;对全县能耗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和数据的发布; 对全县节能进展情况、地区单位GDP能耗数据质量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情况进行监测;建立部门间分工协作的能源统计工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能降耗目标年度考核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开展能源统计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