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机关 |
郏县文建电动车店 | 郏市监处罚【2024】198号 |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7月22日购进三辆型号为TDT1005-2Z的“欧派”牌(小宇宙PLUS)电动自行车,购进价格1630元/辆,销售价1999元/辆,车尾部加装有靠背,车辆前方大灯下安装有车篓,与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第二部分产品合格证参数不符,当事人擅自销售改变外形结构,未按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重新认证的车辆。其销售未经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3修订)》 第六十六条
| 罚款2998.5元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