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机关
郏县娇立海鲜店
郏市监处罚【2024】181号
郏县娇立海鲜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十项
1、没收违法电子计价秤;
2、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11300)元。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