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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3-10-26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机关

郏县千家福化肥店

郏市监处罚【2023】118号

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

1、处货值金额(22400元)1.5倍的罚款叁万叁仟陆佰元整(33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叁仟捌佰伍拾元整(3850元);罚没款合计叁万柒仟肆佰伍拾元(37450)元。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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