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机关 |
郏县创新货物配送门市部 | 郏市监处罚【2023】50号 | 涉嫌使用的叉车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叉车作业的事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 1、处以罚款壹万圆整(10000)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星娜百货店 | 郏市监处罚【2023】46号 | 涉嫌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 1、处以罚款壹仟陆佰圆整(1600),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召辉超市 | 郏市监处罚【2023】45号 | 涉嫌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 1、处以罚款壹仟陆佰圆整(1600),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郏县万顿百货 | 郏市监处罚【2023】47号 | 涉嫌食品采购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 1、处以罚款壹仟陆佰圆整(1600),上缴国库; |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