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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机关

郏县南苑物流服务部

郏市监处罚【2023】16号

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叉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项的规定;

1、责令停止使用该辆叉车。2、处以罚款叁万元整(30000元),上缴国库。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佳星超市

郏市监处罚【2023】8号

涉嫌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1、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圆整(1500元),上缴国库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帆龙量贩

郏市监处罚【2023】9号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姜麻子”辣椒油4瓶。      

3.处以罚款壹万叁仟圆整(13000元),上缴国库。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延召(达发物流)

郏市监处罚【2023】13号

涉嫌使用的1辆叉车操作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从事叉车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1、责令停止使用该辆叉车。2、处以罚款壹万元整(10000元),上缴国库。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家硕超市

郏市监处罚【2023】15号

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处罚;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法金红油豆瓣”7瓶。                    

3.处以罚款壹万圆整(10000元),上缴国库。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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