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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02

序号

行政单位

相对行为人

处罚决定

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1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张刘福食品商行

1、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2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尔康园食品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4260元;2、

罚款人民币壹万(10000)圆整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3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君雅饭店(买可可)

1、没收违法所得102元;2、罚款人民币玖仟(9000)圆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4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金味源麻辣烧鸡十香牛肉店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5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全香棵食品有限公司

1、没收违法所得玖佰伍拾圆(¥950元);2、罚款人民币陆仟圆(¥6000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6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启

1、没收违法所得陆仟陆佰壹拾伍圆叁角(¥6615.3元);2、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圆(¥3100元)整。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7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市焙乐坊食品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1200元整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8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

1、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枸杞红枣银耳羹”共计20罐;2、没收违法所得102.4元;3、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元(¥51000)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9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1、没收超过失效期的一次性使用真空采血管100支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2500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10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王集卫生院

1、没收超过失效期的血细胞分析仪用质控物(光学法)1支;2、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圆整(¥25000)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11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尔康园食品有限公司

不予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12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安旭购物广场第九分店

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叁佰圆(¥11300)整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价格法》第四十二条

13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洪杰超市

1、罚款人民币壹万圆(¥10000)整;2、没收违法所得为玖拾伍圆陆角伍分(¥95.65)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

14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时代广场店

1、没收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化妆品“Toning light”1盒、“SIGNTURE ESSENCE COVER PACT INTENSE COVER”1盒、“拱辰享(外包装为棕色盒)”销售价格1瓶、“拱辰享:水(外包装为粉色盒)1瓶;

2、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圆(¥11000)整。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

15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鸿润购物广场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铁观音”净含量200克1罐,“铁观音”净含量100克1袋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伍拾圆(¥50);3、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6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东方家园超市

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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