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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02

序号

行政单位

相对行为人

处罚决定

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1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市益农科技有限公司

罚款3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2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靳艳娇餐饮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椰泰口口淳发酵酸奶”5瓶、“益和源芝士奶昔黄桃味”5瓶、“益和源芝士奶昔草莓味”6瓶;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3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睿源三江百货超市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老冰糖”5盒、“荞麦面”8袋;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第四十五条第

4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全盛餐饮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崂山啤酒”10瓶;

2.没收违法所得28元;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千元整(¥11000元)。

 

依据中和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

5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军豪餐饮店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花椒油(食用调味油)一瓶;“么麻子”藤椒油(香辛料调味油)一瓶。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五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6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李二鲜鱼村火锅店

1. 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内装花椒和辣椒的配料包(辣椒包)”62包。

2. 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7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川麻婆泥锅涮肚餐饮店

1.没收无标签“鲜人参”5包。

2.并处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5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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