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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31

序号

行政单位

相对行为人

处罚决定

依据法律法规条款

1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蚕熙食品有限公司

1、处货值金额一倍的罚款贰仟玖佰捌拾元零捌角(2980.8)元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2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程东奎粮油门市部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盐7吨;2、罚款15000元

《食盐专营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

3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美德华炊具有限公司

罚款30000元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4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卡奇屋童装经营店

罚款295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5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金宏泰油脂食品有限公司

罚款59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6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金帝家居用品店

罚款195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7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平顶山美香厨炊具有限公司

罚款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8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宋孝先超市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白象多半袋面”29袋、“厨伴娘精选八角”1袋、“金麦哈尔滨啤酒”2瓶。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110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9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葛仁水果超市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50元。

3.罚款110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十六条

10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双喜超市

罚款11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11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远远炖鸭店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哈尔九宝浓缩鸡汁”一瓶。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12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小川超市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逗逗牛糖(代可可脂制品)”9袋。

3.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13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万书超市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麻辣主播热力辣片”7袋、“喜来高活性干酵母”24袋。

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元(¥2.0元)。

4、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一千元整(¥11000元)。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

14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美尔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罚款5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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