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相对人
名称
处罚决定
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机关
宋矿辉
(郏)应急罚[2024]5号
宋矿辉(河南中宏通有色金属铸造有限公司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叁万叁仟元罚款
郏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