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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1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服务指南
















  2018年11月19日发布                         2018年11月19日实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一、事项编码

749246539QT05984001

二、适用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

三、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四、设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88号令)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五、受理机构:

郏县行政服务中心


六、决定机构:

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备案单位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材料齐全

(二)不准予批准的情形

1、申请备案单位不具有合法的身份

2、申请材料不齐全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形:

无数量限制

八、申办材料

申办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原件

1

纸质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2

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原件

1

纸质/电子版

电子档与纸质档必须一致

3

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原件

1

纸质

原件核验

4

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原件

1

纸质

根据提交材料的相关要求,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

九、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直接到郏县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窗口提交申办材料。

(二)网上申报:进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通过窗口或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事项申请,网上填报信息并提交申请,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原件。

(2)受理:受理单位对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需补正材料的,需通知申请人一次性补正补充材料;材料完整、规范的,做出受理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3)审核:符合要求的,向安监局管理平台提交审核结果材料,对不符合许可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4)反馈送达:实施部门作出决定后,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或单位)在申请行政许可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郏县人民政府或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郏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郏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75-5172652

(三)网上咨询:

    http://www.hnzwfw.gov.cn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郏县行政服务中心

(二)电话监督投诉

1、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室:0375-5172651

2、郏县行政服务中心总投诉台电话:0375-7068399

(三)网上监督投诉

        http://www.hnzwfw.gov.cn

十七、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郏县行政路紫云路交叉口西北角。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夏相同

十八、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办理进程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郏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2、电话查询

       0375-7068399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

(二)结果公开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郏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子公告显示屏

2、电话查询

       0375-7068399

3、网上查询

http://www.hnzwfw.gov.cn

















十九、办理结果样本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XXXXXXXX

单位名称

XXXX

单位地址

XXX

邮政编码

XXX

  法定代表人

XXX

经办

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传    真

XXXXXXX

你单位上报的:《XXX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备案材料已于XXXXXXXX日收讫。经形式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备案。    





                          






                                  (盖  章)

                               XXXX 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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