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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20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罚〔20241

郏县薛店镇胡村卫生室

郏县薛店镇胡村卫生室未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案

 

警告;罚款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年版)》第七十,给予该卫生室: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张建军16040522003

 16040522035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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