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医罚〔2023〕14号 | 郏县薛店镇中心卫生院 | 郏县薛店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 罚款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给予郏县薛店镇中心卫生院: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 |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 磊16040522035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