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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27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罚〔2023〕1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未按照规定书写病历等案

警告;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给予郏县第二人民医院: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52000)。

冯亚含16040522016

 16040522030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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