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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9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罚〔2023〕10

郏县堂街镇中心卫生院

郏县堂街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等案

警告;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一条,给予堂街镇中心卫生院: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王宏宾16040522029

16040522005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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