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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9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医罚〔2023〕12号

郏县安良镇中心卫生院

郏县安良镇中心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案

警告;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第四十七条;《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八十条,给予安良镇中心卫生院: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冯亚含16040522016

 16040522030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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