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医罚〔2023〕7号 | 郏县人民医院 | 1.郏县人民医院患者张曼丽的门诊病历中,手术记录医师王艳娜签字。2.郏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王学彭于2023年4月25日为患者贾青花做终止妊娠手术实施麻醉未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 警告;罚款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条第二项、第四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二十一条,给予郏县人民医院: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 磊16040522035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