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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7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罚〔2023〕7

郏县人民医院

1.郏县人民医院患者张曼丽的门诊病历中,手术记录医师王艳娜签字。2.郏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师王学彭于2023年4月25日为患者贾青花做终止妊娠手术实施麻醉未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

警告;罚款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条第二项、第四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二十一条,给予郏县人民医院: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张建军16040522003

 16040522035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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