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7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罚〔20233

郏县超越口腔门诊部

郏县超越口腔门诊部为患者进行拔牙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等案

警告;罚款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二十一条,给予该门诊部: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的行政处罚。

王宏宾16040522029

16040522005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