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放罚〔2022〕1号 |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 | 郏县第二人民医院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等案 | 警告;罚款 |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七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医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的行政处罚。 | 梁红亚16040522011 周帅涛16040522047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