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传罚〔2022〕14号 | 郏县薛店镇卫生院 | 郏县薛店镇卫生院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案 | 警告;罚款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版)》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卫生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