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9

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医罚〔20225

郏县渣乡卫生院

郏县渣乡卫生院在诊疗活动中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案

警告;罚款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一条给予该卫生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