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医罚〔2022〕5号 | 郏县渣元乡卫生院 | 郏县渣元乡卫生院在诊疗活动中未按规定书写病历等案 | 警告;罚款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二十一条、第七十一条,给予该卫生院: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