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传罚〔2022〕9号 | 郏县薛店镇临河村卫生室 | 郏县薛店镇临河村卫生室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案 | 警告;罚款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版)》第七十二条给予该卫生室: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