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医罚〔2022〕9号
郏县史学周内科诊所
郏县史学周内科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案
罚款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给予该诊所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