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卫健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 相对人名称 | 案由(事由) | 处罚类型 | 处罚结果 |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 实施机关 |
郏卫医罚〔2022〕1号 | 郏县王敏川诊所店 | 郏县王敏川诊所店超出登记范围开展医学检验工作案 | 罚款 |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版)》第七条给予该诊所: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