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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2022.4.2)
发布日期:2022-04-02

决定书(通知书)文号

相对人名称

案由(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

实施机关

郏卫传罚〔20228

郏县宋氏国医堂中医门诊部

郏县宋氏国医堂中医门诊部未将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等案

警告、罚款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第七十一条给予该门诊部:1、警告;2、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张建军16040522003    王宏宾16040522029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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