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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发布日期:2022-01-03
郏县卫健委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承办单位行政事项名称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证明事项设定依据核查方式备注
1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助产技术)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线上核查
2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结扎)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线上核查
3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终止妊娠手术)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第五条
  申请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提交《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并交验下列材料:
(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二)有关医师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或者加注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及技术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
(三)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线上核查
4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治疗、核医学、CT除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放射诊疗许可申请: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二)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五)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线上核查
5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机构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河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20日内持变更情况的证明文件,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线上核查
6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变更负责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河南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登记20日内持变更情况的证明文件,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线上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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