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文化规定和旅游局处罚公示(郏)文综罚字〔2024〕10号
发布日期:2024-10-25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 | 违法事实 | 法律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机关 |
( 郏) 文 综 罚 字 〔2024〕10号 | 郏县新潮书店 | 91410425MA41****** | 陈某某 | 发行其他非法出版业务 | 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六项 | 1.罚款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 2.没收非法出版物4本。 | 2024年9月25日 |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